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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局制定“大宣传”协调工作机制 根据市局吴清局长关于做好“大宣传”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,为抓好分局的“大宣传”工作,分局制定了“大宣传”协调工作机制。机制明确要求,分局领导小组成员尤其是宣传报道员每月至少召开2次协调碰头会,明确工作阶段中宣传报道的重点,解决宣传报道中的难点,收集工作中的亮点,并采取以会代训和以“文”交流等形式,加大培训力度,不断提高分局宣传报道队伍的整体素质。在此基础上,分局对各级采用的稿件,采取双向记分的办法,即谁做的事记谁的分,谁写的宣传报道记谁的分,谁送的“素材”记谁的分,来鼓励各单位提供新闻素材、积极投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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